讀者:劉承恩
透過生活型態調整控制高血脂
10.14 推薦患者進行生活型態調整,重點包括減輕體重,採用地中海或得舒(DASH)飲食模式,這種飲食模式強調減少飽和脂肪和反式脂肪的攝取,同時增加Omega-3脂肪酸、黏性纖維(可通過豆莢類、蘆筍、燕麥和亞麻籽等食物攝取)以及植物性膽固醇的攝取。
同時,增加身體活動也是必要的。這樣的生活型態調整有助於改善體內膽固醇數值,同時降低糖尿病患者罹患動脈粥樣硬化心血管疾病(atherosclerotic cardiovascular disease, ASCVD)的風險,證據等級為A。
10.15 對於患有糖尿病且三酸甘油酯(triglyceride, TG)數值升高至≥150 mg/dL,以及高密度脂蛋白(high-density lipoprotein, HDL)膽固醇偏低(男性<40 mg/dL,女性<50 mg/dL)的患者,應強化生活調整並優化血糖控制,證據等級為C。
血脂肪監測頻率
10.16 對於未使用Statin類(又稱為HMG-CoA 還原酶抑制劑,為高血脂第一線治療藥物)或其他降血脂藥物治療的成年人,無論是否患有糖尿病或處於糖尿病前期,建議在診斷時、初次醫療評估時以及之後每年或更頻繁地進行血脂肪測量,證據等級為E。
10.17 在開始使用Statin類或其他降血脂藥物治療時,應進行血脂肪測量。在開始治療或劑量調整後的4至12週進行檢測,之後每年進行檢測,有助於追蹤治療的反應,證據等級為A。
Statin類藥物的治療---初級預防=防患未然(未發生,先預防)
10.18 對於40至75歲、且沒有動脈粥樣硬化心血管疾病(ASCVD)的糖尿病患者,除了生活型態調整外,應使用中強度的Statin治療,證據等級為A。
10.19 對於20至39歲的糖尿病患者,如果合併額外動脈粥樣硬化心血管疾病(ASCVD)風險因素(包含抽菸、肥胖、高血壓等),除了生活方式治療外,開始使用Statin治療是合理的,證據等級為C。
10.20 對於40至75歲的糖尿病患者,特別是那些具有一個或多個動脈粥樣硬化心血管疾病(ASCVD)風險因素的高風險患者,建議使用高強度的Statin治療。治療目標包括將低密度脂蛋白(low-density lipoprotein, LDL)膽固醇降低基準值的50%以上,同時將LDL膽固醇目標設定為<70 mg/dL,證據等級為A。
10.21 對於年齡介於40至75歲之間、具有較高心血管風險的糖尿病患者,特別是那些同時具有多重動脈粥樣硬化心血管疾病(ASCVD)風險和LDL膽固醇>70 mg/dL的患者,建議在最大耐受劑量的Statin治療中加入ezetimibe或PCSK9抑制劑 (proprotein convertase subtilisin kexin type 9 inhibitor),證據等級為B。
10.22 對於年齡超過75歲、已經接受Statin治療的糖尿病老年患者,繼續使用Statin治療是合理的,證據等級為B。
10.23 對於年齡超過75歲的糖尿病老年患者,可以在充分討論藥物的好處與潛在風險後,在共同決策的原則下,考慮開始中等強度的Statin治療,證據等級為C。
10.24 對於無法耐受Statin治療的糖尿病患者,建議使用貝培多酸(bempedoic acid)作為替代的降膽固醇治療方式,以降低心血管事件的發生率,證據等級為A。
10.25 Statin類藥物禁止使用於懷孕婦女,證據等級為B。
Statin類藥物的治療---次級預防=防微杜漸(已發生ASCVD,預防再次發生)
10.26 對於所有年齡層的糖尿病和動脈粥樣硬化心血管疾病(ASCVD)患者,應該在生活型態調整的基礎上,加上高強度的Statin治療,證據等級為A。
10.27 對於患有糖尿病和動脈粥樣硬化心血管疾病(ASCVD)的患者,建議使用高強度的Statin治療,治療目標包括將LDL膽固醇降低基準值的50%以上,同時將LDL膽固醇目標設定為<55mg/dL。如果在最大耐受劑量的Statin治療下未達成此目標,建議加上已證明效益的ezetimibe或PCSK9抑制劑,證據等級為B。
10.28a 對於無法忍受高強度Statin的患者,應盡可能使用Statin到最大可耐受劑量,證據等級為E。
10.28b 對於無法耐受Statin治療的糖尿病患者和動脈粥樣硬化心血管疾病(ASCVD)患者,應考慮使用替代的降膽固醇療法,包括使用單株抗體當作PCSK9抑制劑(證據等級為A)、貝培多酸bempedoic acid (證據等級為A),或者使用inclisiran小干擾RNA (small interfering RNA, siRNA)當作PCSK9抑制劑(證據等級為E)治療。
針對三酸甘油脂(Triglyceride, TG)的治療
10.29 對於空腹三酸甘油酯高於500 mg/dL的患者,應評估造成的次發性原因(如10.30所述)。同時,應考慮使用藥物治療以降低胰臟炎的風險,證據等級為C。
10.30 對於成年人出現中度高三酸甘油酯血症,即空腹或非空腹時三酸甘油酯在175~499 mg/dL的情況,臨床醫師應著重處理生活型態因素(例如肥胖和代謝症候群)、次發性因素(例如糖尿病、慢性肝臟或腎臟疾病、腎症症候群,以及甲狀腺功能低下),以及其他會增加三酸甘油酯數值的藥物,證據等級為C。
10.31 在接受Statin治療的患者中,即使LDL膽固醇維持正常,但若三酸甘油酯數值升高(135~499mg/dL),且患者存在動脈粥樣硬化心血管疾病(ASCVD)或其他心血管風險因子,考慮添加icosapent ethyl是一個降低心血管風險的選擇,證據等級為A。
合併治療會帶來更多好處嗎?
10.32 Statin與Fibrate的合併治療並未改善動脈粥樣硬化心血管疾病(ASCVD)的預後,因此通常不被推薦,證據等級為A。
10.33 Statin與菸鹼酸Niacin的合併治療並未比單獨使用Statin藥物帶來額外的心血管好處,反而可能增加中風風險,並伴隨額外的副作用。因此,一般而言,不建議使用此種合併治療,證據等級為A。